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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5年,兴业县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中心组引领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学法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积极开展全员法治培训。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核心法规,结合执法实务开展案例教学,年内累计培训时长不低于20学时,实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聚焦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执法过程中全程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严格按照相关处罚裁量文件要求推动落实林业行政处罚规定,严格按照裁量权基准执法。截至2025年10月,我局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共计74件(行政73件,刑事1件),其中,林地39件,林木31件,野外用火2件,野生动物1件,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7.3789公顷,滥伐林木蓄积量219.1立方米,野外用火导致过火林地面积0.56公顷,没收非法捕捉国家野生动物(灰腹绣眼鸟)1只。二是积极推进林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我局开展一轮“双随机、一公开”林业执法检查,共随机抽取4家市场主体、6名执法人员进行林业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检查。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狠抓森林防火安全,依法处置违规野外用火,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并落实整改。
(四)强化协同执法联动。提升各级林长履职效能,推动全年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并召开了“林长+检察长+法院长+警长”联席会议,强调进一步激活兴业县“林长+检察长+法院长+警长”协作工作机制,增强各部门协同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的合力,增强生态保护实效。
(五)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一是对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进行严格管理,要求局执法干部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力量充足。目前,我局共有24名执法人员,均通过了严格的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由自治区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在日常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工作的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及时将本局法律顾问设立情况等报司法局备案,按要求聘请广西业丰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为重大行政决策、日常行政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不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作用。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精准普法活动。结合“3·12”植树节、民法典、“12·4”国家宪法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活动,年内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张贴标语3万余条。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法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同步开展“说理式”普法,在现场检查、案件处理中,全程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当事人疑问,避免粗暴执法。三是多举措落实宪法和民法典宣传任务。利用局LED屏幕平台,做好宪法和民法典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和民法典,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干部职工法治信仰,让干部职工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在应对复杂涉林违法案件时,处理能力和效率有待提升。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不够丰富多样。宣传形式单一,与新时代林业法治建设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抓好学习,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行政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
(二)继续强化林区源头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一是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辖区林地监管和巡查力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做到巡查必须有记录、有图片,发现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违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林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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