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葵阳圩镇及324国道葵阳段市场经营和交通秩序整治告知书
2026-01-13 21:05
来源:葵阳镇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各位经营户、广大人民群众: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葵阳圩镇及324国道葵阳段“五乱”整治,规范道路交通及市场经营秩序,改变脏、乱、差现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街区品位和对外形象,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彻底整治区域内乱摆乱放、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根治摆摊设点、跨门槛经营、占道经营和“以路为市”行为,实现环境整洁、秩序规范、交通畅通。
324国道葵阳段道路两旁(云天新城路口至葵阳镇与城隍镇交界处)。
经营门店规范。所有经营门店必须进店经营,严禁未经批准侵占公共区域展示、加工、销售商品,严禁占用公共区域从事汽车维修清洗、建筑材料加工等经营活动;严禁未经批准乱搭乱建(含四角棚)、设置广告牌匾;圩镇门面及商铺可规范安装屋檐伸缩遮阳蓬,严禁占道摆放移动遮阳蓬(伞)、雨蓬,严禁店外堆放货物、杂物等阻碍通行物品。各商铺经营户需于 2026年1月16日前,自行清理搬回门前公共区域的挡雨架、石头、花盆、广告牌、杂物、经营工具等所有个人物品,确保门前公共区域无占道私人物品。
经营摊点规范。所有经营摊点必须归市经营,严禁占用圩镇主次干道、公共通道、桥梁等公共区域摆摊设点;圩镇原临时占道摆摊划线区域按重新划定黄线区域执行,占道经营的临时摊位一律不得超出黄线范围,屡教不改者将强制取消摆摊经营资格;无划线区域(特别是交叉<十字>路口)一律不准占道经营。
环境卫生规范。各住户、商户必须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维护门前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堆放、焚烧垃圾,不得泼洒污水、乱丢污物、乱排油烟;摊点经营者需在市场内定点定位规范经营,自觉维护摊点周边环境卫生。
车辆停放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需按规定有序停放,严禁随意停放在圩镇道路沿线和市场内,停放在自家门前的车辆严禁占道,确保交通秩序畅通。
其他行为规范。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公共区域举办文艺活动、商业宣传、展销促销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活动;圩镇居民生活密集区域,夜间经营活动至24点后不得喧闹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烧烤类、饮食类摊档排放烟气必须达标。
请广大人民群众、经营户支持配合整治工作,存在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主动整改到位。
逾期未清理的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由整治工作组统一清理处置,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整治后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违规占道摆放、乱摆乱卖、违规经营、交通违法行为等,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对暴力抗法或妨碍、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圩镇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美丽葵阳!
